尊敬的消费者,您好:
    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在2025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期间,华泰财险特别提醒您谨防“代理退保”“代理维权”“减免债务”等不法中介陷阱。如有需要,请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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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具体以条款为准,请仔细阅读, 本保险产品说明仅摘录要点

产品特点/主要优势:

1、期内索赔发生制保单

2、全球网络–全球的服务网络、专业的理赔团队,可提供国内外理赔服务

3、不记名保单-保险期间内的人员变动,无需向保险公司报备

保障对象:

投保公司及子公司过去、现在及将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有监督或管理职责的雇员

被保险公司指派到外部组织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部组织包括非美加的关联公司、合资公司及非盈利公司

根据需求可扩展承担证券赔偿责任或承担雇佣类赔偿责任的被保险公司

适合行业:

1、非上市公司

2、A / B 股公司

3、H 股公司

4、红筹股公司及其他离岸注册公司

5、海外上市公司

保险产品说明:

主险条款1:华泰财险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鼎萃版)

主险条款2:华泰财险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2010版保险合同)

主险条款3:华泰财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及公司补偿保险(卓越保障版)

主险条款4: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2009版本)

主险条款5: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MIP 2016版保险合同)

主险条款6:华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超赔保险

投保材料:

投保书

最近一期的已审计年报或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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