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主要优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几乎所有发生商业行为的主体都会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诸如以下损害导致负有相应的责任: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坏、名誉损失。而且,因这些风险必须付出的赔偿额度事先是难以估计的。而公众责任险则可以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中,为企业转嫁自身的侵权风险。
保障对象:
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任何经营主体都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
主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从事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或管理活动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可选附加保障:
食品饮料责任
停车场责任
名誉伤害责任
契约责任
火灾、爆炸责任
停车场管理责任
被保险人租用财产损失
被保险人监管下财产损失等多项扩展责任保障,可为不同类型客户量身定制保险方案
投保指南(投保材料/联系方式等):
1、被保险人的经营场所情况介绍
2、经营场地平面图(如有)
3、安全保障制度与措施、应急预案
4、以往损失记录
5、了解被保险人的具体保险需求,并填写投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