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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行业版)

产品特点/主要优势:

• 强制性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 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 单车承保能力可达人民币1亿元。

• 可以扩展承保车上司乘人员风险,保障更加全面

保障对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合法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包括:

班线客运

旅游客运

包车客运

出租车公司

网约车公司

保障范围:

旅客赔偿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客运车辆途中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施救费用赔偿责任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旅客人身、财产的进一步损害所支付的必要的、合 理的救援车、救护车使用费、通讯费,以及被保险人为安置旅客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法律费用赔偿责任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费、 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律师费等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投保指南(投保材料/联系方式等):

1、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网约车业务需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3、企业的车辆与司机配备情况

4、填写投保单

5、以往损失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