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在我司投保车辆交强险、车损险及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2022年12月某日,被保险人驾车在昌平区学府路与并线尼桑车左侧发生剐蹭事故,双方现场报警并认定对方全责。双方确定责任后互互留电话便驶离现场,后续被保险人准备将车辆送修时联系对方,对方多次不配合报案定损,也不出钱赔付,被保险人觉得自已先垫钱修车,后再找法院起诉对方比较麻烦,既耗时又耗力。于是被保险人后向我司申请代位索赔,并送4S店进行修理,我司接案后指导被保险人填写代位索赔申请书及权益转让书,并协助被保险人前往交警处查询全责方信息。经定损修车后赔付被保险人三千八百余元。
本案,无责方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付,后续全由保险公司继续处理,自己省时又省力。
——华泰财险北京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