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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技巧及索赔注意事项之三
发布时间:2010.07.23

案例:

   某车只投保交通强制保险,没有投保其他商业保险。在保险期间内撞一行人,被撞人员是一个工作人员,造成骨折住院。交警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判断我方在此事故中为主要责任。

案例分析:

   此类事故属于保险责任,事故的性质简单,保险公司“按责赔偿”。处理此事故要掌握好三步曲。特别注意赔偿数额、赔偿项目和索赔手续的提供问题,同时兼顾交强险医疗责任赔偿限额不足的问题。

处理方法:

   第一步:发生事故后,保护事故现场,向“122”、“120”和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可能去现场也可能到不了现场,这种事故,保险公司到不到现场都没有关系,一定要报交警队进行处理,保险公司一般根据交警队的处理结果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规定进行赔偿,有的客户担心保险公司不到现场会得不到赔偿,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交警勘查现场后,会把车拖到交警队指定的停车场。也不要急着提车,因为受伤病人只有通过24小时左右的观察,才能确定其病情的程度,交警才能根据病情确定肇事车辆应该交多少钱的治疗押金,但是,应该记住是哪位交警处理的和处理事故人员的联系方式,并询问交警下一步什么时间、地点去处理该事故。

   第二步:准备押金,压款提车。只要病人当时到医院去了,无论病情如何,最好都不要急着解决问题。这时候要做的是:了解病人的病情,根据病情与交警队协调交押金提车。一般这时候不要急着与病人家属见面。也没有必要到医院去看望病号,因为这时候伤者家属一般情绪都比较激动,车主出面,会使下上一步的协商更加复杂。

  第三步:病人病情已经痊癒或者基本好转,交警队通知车主到交警队事故科处理赔偿事宜,这时候需要的是艰难的谈判和对方损失的判断以及手续真实性与完整性的认证。有的人认为交警队主持下的协议赔偿都能得到赔偿,错。有的人认为医院的用药保险公司都能认可赔偿,错。有的人认为国家的赔偿项目有规定应该赔的,保险公司也会赔偿,错。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怎么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证呢?一是与保险公司多沟通;二是请教理赔人员指导。

注意事项:

   1、如果你第一时间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请于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不要随救护车到医院,你可能会被伤者家属扣留,可能会不断的向你要押金治疗,有时病人可能没有什么大事,而你在场他就“事大”了,当你认为你的人身可能会受到危害的时候,“110”也不好帮你了。假如你还是遇到了这种情况,呵呵,请保管好你的付款收据。

   3、交强险对伤者非残废人员的赔偿共二医四费:医疗费、继续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但给付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手续上的要求。车主由于不懂这些专业法律知识,会多赔误赔,往往赔偿以后,保险公司不承认其合法性。

特别声明:

   保险事故千差万别,同样的事故,一个小因素的变化,处理起来就不相同了。比如在这个案例中:伤者伤情如何?伤者的工作类别?我们的车辆是否投保有商业三责险?商业三责险保险金额是五万还是十万?是否投保商业三责险附加不计免赔险?处理起来会有一些差别。

友情提示:

   交强险的医疗赔偿限额10000元,这在当今医疗水平中,补偿是远远不够的,交强险不是保障车主的,是保障弱者—--伤者的。建议车主购买了交强险再增加一个商业三责保险。现在很多大街上跑的黄牛业务员,既不专业也不道德,只讲本人利益不讲客户风险,应该亲自到财产保险公司找具有一定职级的专业人士帮助你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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