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2022年3月,W女士投保某重疾险时,在健康告知“被保险人过去 1 年内是否曾发现过健康检查异常”时选择"否"。2023年7月其确诊甲状腺癌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调取就医记录发现,投保前三个月W女士曾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因甲状腺结节进行增强CT检查结果提示异常,最终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W女士辩称"当时认为无需告知",但法院审理认定其未尽如实告知义务,驳回了诉讼请求。
法律聚焦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保险人询问事项,该条款特别规定: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甲状腺结节作为癌变前兆体征,直接影响保险公司风险评估,王女士的漏报行为构成重大过失。
风险警示
1.健康告知≠自我诊断:投保人需按实际医疗记录作答,不能以"自认无碍"代替专业判断。2023年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42.6%的理赔纠纷源于投保人主观判断代替客观病史申报。
2.追溯期超乎想象:保险公司可调取全国医保平台近10年就诊记录,某保司2022年通过医保数据交叉验证发现17.3%的投保人存在告知瑕疵。
3.补充告知有通道:若发现漏报,可通过保全服务补充告知,保险公司将重新核保,避免保单失效风险。
消费提示
1.投保前整理近5年体检报告、门诊/住院记录;对不清楚的询问项应要求业务人员专业解读;
2.保险本质是风险共担机制,如实告知既是对其他投保人的公平,更是对自身权益的守护。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数据显示,2023年如实告知保单获赔率达98.7%,远高于瑕疵告知保单的62.4%。投保时多一分严谨,理赔时方能多一分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