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1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H某、P某、C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他人名义、以低首付方式购买二手老豪车作为“道具车”,在11家财险公司投保巨额车损险。此后,犯罪团伙雇佣外地在金华暂住人员充当车手,选取金华等多地车流量大或监控盲区路段,采用单车事故、两车相撞、多车追尾、二次撞击扩损等手段故意制造车辆重损、全损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联系汽车修理厂简单修理或直接转卖,最终赚取保险公司给予的修理费返点或理赔款与车辆购置价差价,涉案金额460余万元。
【案例分析】:
1. 认知误区:部分人员,忽视了虚报损失的法律后果,保险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
2. 渠道乱象:个别汽修厂为牟利,勾结他人骗保,消费者不仅理赔申请被驳回,还留下了不良记录,影响后续车险投保费率,往往成为最终的“背锅侠”。
【风险提示】
1. 提高个人法律意识,莫被有心之人利用。
2.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正规渠道维权,拒绝非法代理维权,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拒绝恶意投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