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发频发时期,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维护其财产安全,防止因非法金融活动导致财产损失,提示如下:
一、非法金融活动的特征
(一)未经批准: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金融业务;
(二)欺诈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骗取资金;
(三)隐蔽性:活动方式隐蔽,难以被发现和监管;
(四)危害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二、非法金融活动常见类型
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放贷、资金拆借、融资担保、外汇买卖、违规销售金融产品、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伪造与出售货币、虚假金融广告等。
三、风险提示
(一)在参与金融活动前,务必核实相关机构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如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审慎判断相关经营主体是否具备金融业务资质。如存疑问的,可进一步向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咨询。
(二)对金融产品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评估,关注其收益与风险是否匹配。凡是不合理高于银行利息的返息投资项目均要谨慎,切勿轻易预付高额费用,避免参与未经批准或备案的集资活动。
四、温馨提醒
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金融活动,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