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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责任保险
发布时间:2019.12.23

承保标的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物流业务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主要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物流货物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

(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四)运输过程中遭受雨淋;

(五)物流货物的正常装卸、搬运。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可选附加条款:

 盗窃责任保险条款、提货不着责任保险条款、冷藏货物责任保险条款、错发错运费用损失保险条款、流通加工、包装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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