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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以案说险|虚假理赔不可取 保险欺诈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5.03.11

一、案情回顾

20235月的一天,被保险人H某向我公司报案称,其驾驶保险标的车辆行驶至贵州省遵义市某小区时,倒车撞到后方停驶三者车,车辆发生碰撞以及倾覆,造成标的车与三者车不同程度受损,车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案件损失25000元。经调查取证核实,最终报案人承认该事故为虚假报案理赔事故,双方驾驶员系为修理厂人员,在了解到现在保险公司对定制车衣的定损存在漏洞后,就萌生用中高端车型改装定制车衣来骗取保险赔款的想法。经理赔员向被保险人(H某)与三者车主(T某)普及保险欺诈知识后,当事人已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保险公司签署了《放弃索赔声明》。

二、案情分析

本案中H某、T某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情况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该案例也提醒我们,报案需如实告知出险原因和事故经过,切勿制造事故,骗取理赔费用,轻则遭到拒赔处理,重则受到刑事处罚。

三、保险小知识

保险诈骗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二)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四、温馨提示

保险是弥补经济损失的一种有效的渠道,但是通过虚构保险事故,夸大保险损失,获取理赔金等行为则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华泰财险遵义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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