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W先生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医院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及肋骨骨折,治疗过程中,W先生的亲戚在探望期间,向W先生推荐自称可帮忙处理交通事故的老Q,通过他可获得较高赔偿,W先生在伤情恢复期间与老Q取得联系,老Q称因为保险索赔需要,取得了W先生身份证和银行卡等资料,W先生答应索赔完毕之后一次性给老Q好处费6000元。
数月后,老Q自称伤者亲属向保险公司索赔5万多元,保险公司在审核资料过程中发现提供的护理费发票存在异常,伤者在包头治疗却提供了天津某护理机构的发票,与常理不符,告知情况后老Q以此要挟投诉。为此保险公司再次面访伤者,告知案情及提供虚假材料应承担的后果,W先生表示并不知情发票情况,原来老Q为了多获得赔偿款,伪造护理情况及天数,其行为涉嫌诈骗,老Q得知阴谋败露后主动向保险公司表示放弃索赔。后W先生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成功办理了理赔。
二、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老Q是人伤理赔领域的“代理索赔”人员,其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提高赔付金额,谋求利益最大化。该行为严重侵害了保险事故当事人利益,同时扰乱了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
三、风险提示
(一)勿信高额赔偿承诺。发生保险事故后,消费者应通过正当合法程序进行索赔,不轻信“代理索赔”的虚假承诺,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损。还有所谓的“代理维权”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会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手续费或咨询费,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有些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刑责。
(二)谨慎保管个人信息。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特定身份、金融账户等敏感个人信息。
(三)通过正常渠道维权。消费者若对理赔金额有异议,可访问保险公司官网、拨打客服热线、与保险公司面对面寻求解决。如因保险合同内容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可咨询各地市银行保险调委会申请调解,或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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