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2024年12月某日,我司客户H女士驾驶车辆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被一台逆行电动车撞到,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员L女士手部骨折,经过交警认定,电动车驾驶员L女士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我司接到H女士报案后,受理了案件并与伤者L女士联系,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所有医疗费也全部由其本人垫付,因手部骨折不能上班,工作也丢了,现在经济十分困难,另外因为负全责,H女士的车辆损坏,修车钱还需要她赔偿。在了解所有信息后,我司理赔员立即与H女士联系取得授权,并帮助L女士申请交强险无责人伤赔付,成功帮助L女士度过了难关。
知识点:根据交强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辆在事故中无责的,保险公司也需要在无责任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第三方受伤人员进行赔付,具体包括医疗费限额1800元及死亡伤残限额18000元,这一规定目的是保障交通事故中受伤者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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