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4年某日,位于山东青岛的一家商场内发生了一起顾客意外摔伤事件。该商场内设有多个餐饮、娱乐及购物区域,日均客流量达到数万人次。顾客L女士在商场内的一家餐厅用餐后,走出餐厅时,因餐厅外地面湿滑且未设置明显的防滑警示标志,不慎摔倒,导致腿部骨折。L女士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共计花费医疗费用、住院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近万元。
【案例分析】
通过上述案例体现出场所经营者有可能存在以下风险点:
2.安全保障义务不仅限于设置警示标志、保持环境整洁等基本措施,还包括对员工的培训、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多方面内容。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成为事故的导火索。因此,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与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风险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例中,商场因未能在湿滑地面设置防滑警示标志,被认定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这提醒所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必须时刻关注并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2.公众责任险是面向经营公众开放场所单位转移风险的重要工具。在此案例中,商场因地面湿滑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顾客摔伤,若未投保公众责任险,则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将对其经营造成较大影响。而公众责任险的存在,有效减轻了商场的经济负担,保障了其正常运营。
综上所述,公众责任险在保障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青岛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