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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交强险可跨年度缴纳 车船税则按自然年度征收
发布时间:2024.08.14

【典型案例】

2023年1月,Z某首次转入H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投保2023年度的交强险业务。Z某是本地人,车辆是本地牌的家庭自用车,向H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提供证件录入系统后发现Z某车辆漏缴2022年车船税。

Z某车辆2022年度的交强险保单于2021年12月纳税投保,续保则延迟到了2023年。保险公司只能代扣代缴本年度车船税,前期遗漏的2022年车船税无法帮助客户代收代缴。工作人员积极主动联系客户,告知客户依法合规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并细心指引客户自行完成纳税。随后Z某向H保险公司提供2022年完税凭证,完成2023年度车辆交强险投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高效、专业的服务也受到客户好评。

【案例分析】

根据《车船税法》第七条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依法合规纳税,按年度缴纳车船税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不能以各种形式偷税漏税。

【风险提示】

漏缴少缴车船税导致的滞纳金将给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且费时费力,消费者可向保险从业人员多咨询。不轻易相信不明身份的机构和个人,不可贪图低价保费。历年漏缴少缴车船税总有一天需要补缴,而且会产生一定金额的滞纳金。

--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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