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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主动“揽责”莫轻率,责任认定须谨慎
发布时间:2025.10.28 点击量:663

主动“揽责”莫轻率,责任认定须谨慎

 

【理赔案例】

被保险人小王于2023年购买了一辆价值5万元的二手轿车,仅投保了交强险,未购买商业三者险及车损险等商业保险。2025年7月5日晚高峰期间,小王在市区一无信号灯、仅设“让行”标识的十字路口左转时,未充分观察对向直行车辆,对向车道小李驾驶的SUV为避让小王车辆猛打方向,失控撞上路边护栏后反弹,与小王车辆发生轻微碰撞。

 

事故造成小李车辆维修费3.2万元,车内乘客(小李妻子)医疗费2.1万元,路边护栏损失0.5万元,小王自身车辆维修费800元。为快速处理事故,小王主动向交警承认全责,交警未调取监控即出具全责认定书。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限额(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用1.8万元)赔付2万元,剩余3.8万元损失需小王自行承担。事后小王申请责任复核,但因缺乏现场证据未果。

 

【案例点评】

本案例清晰揭示了交通事故中“主动揽责”行为所带来的重大理赔风险。交强险作为法定强制险种,其赔付严格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依据,并设有限额赔偿机制。一旦主动承认全责,便意味着须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交强险财产和医疗赔偿限额较低,远不足以覆盖人伤及物损实际金额,超额部分须由车主自行承担。

 

小王在未核实对方是否存在超速等过错,也未保留行车记录仪或监控等关键证据的情况下,主动认责,直接导致其需自行承担本可避免的3.8万元损失。更重要的是,交警责任认定一旦作出,后续复核难度大、证据要求高,如现场证据缺失,则认定结果难以推翻。

 

该案例提醒广大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可因“图省事”或误解保险赔付范围而草率认责。应主动保护现场,及时拍照、保存记录仪视频,并要求交警依法取证定责。同时,仅投保交强险保障明显不足,建议搭配商业三者险及车损险,构建完善保障体系,最大限度规避因事故责任带来的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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