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5年某日,客户H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意外险。保单生效仅半个月后,H女士通过线上APP提交理赔申请,称其在外出游玩时不慎摔倒,并提供了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保险公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H女士将同一住院事故的医疗发票,分别提交至该公司下属的两家分支机构,涉嫌重复理赔。进一步调查显示,H女士此前已在省内外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同类型意外险,且本次事故已向其他公司多次申请理赔并获赔。最终,该保险公司拒绝了H女士的第二次理赔申请,并将其信息上报至全国反保险欺诈信息系统,纳入个人及团体意外险风险名单。
【案例分析】
本案属于典型的保险欺诈行为。H女士通过多地投保、重复提交理赔材料等方式,意图获取超额保险金,严重违背了保险合同的诚信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将该行为上报反欺诈系统的做法,既加强了对欺诈行为的打击,也维护了保险市场秩序和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
1. 秉持诚信原则,如实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与保险相关的重要信息(如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其他投保情况等)。如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拒绝赔付,并可能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 规范理赔行为,杜绝重复索赔
同一保险事故,只能依据合同约定向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申请相应理赔,不得通过重复提交材料、伪造凭证等方式骗取超额保险金。此类行为不仅会导致理赔申请被拒,还可能被纳入保险行业反欺诈系统,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甚至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3. 珍视信用记录,远离保险欺诈
一旦被查实存在保险欺诈行为,不仅无法获得理赔,相关信息还将被录入全国反保险欺诈信息系统,对个人信用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可能影响日后的投保、贷款等金融活动。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终身丧失保险保障机会。
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