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计算机保险
发布时间:2019.12.23

承保标的范围:

下列财产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计算机主机及外围设备;

(二)计算机网络设备;

(三)程控交换机设备。

主要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期间内,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水管爆裂;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本岗位计算机操作人员的疏忽或过失;  

(五)在配有断电保护装置及稳压设备或不间断电源(UPS)的情况下,由于供电单位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突然断电、电器短路、其他电气原因;

(六)外来并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夺或抢劫行为。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上一条:工程机械设备保险
下一条:艺术品、展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