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3 保障范围详情
1、本人所输入的信息均真实有效 。
2、本保险合同生效日为支付完成次日零时生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被保险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的保险金额在北京、上海、广州及深圳地区为10万元,其他地区为5万元。
4、无论被保险人持有几份本保险,保险人对其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壹份为限,超过部分无效。
5、针对身故/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出险状况可同时适用不同险种,则以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为有效,被保险人不可同时获得多个险种的保险金。
6、本保险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